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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收养灾区孤儿
2008-05-17 21:00:02.0
如何收养灾区孤儿
这两天,一些市民陆续打进本报热线:“我想收养一名地震中孤儿”。
“地震中父母双亡的小孩,其直系亲属、父母所在单位、居委会都可以产生指定监护人。”省收养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,必须是指定监护人同意后,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,才有可能收养。同时,在收养过程中还有一个优先抚养的问题,比如小孩的监护人同意,但他的爷爷奶奶不同意,他们愿意抚养,则由爷爷奶奶来优先抚养。此外,10岁以上的小孩,还必须征得他本人的同意。
该负责人还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,对收养人的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: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,无子女,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,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玻“对于地震中的孤儿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。”
领养地震灾区孤儿须具备的三个收养条件
大家不要在留言中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了,有心收养孤儿的好心人请拨打民政厅热线咨询相关情况,感谢大家为灾区所做的一切!
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咨询热线:
第一部028-84423064
第二部028-844230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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